一、仁爱会员卡是建立在仁爱健康俱乐部会员资格的基础上,或者是广州仁爱医院合作特约商户会员基础上。 
          二、会员有重大犯罪事实受到法律制裁,或严重损害俱乐部利益,或拒不履行俱乐部义务劝说无效的,俱乐部有权取消会员资格。 
          三、仁爱会员卡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卡。用户办理仁爱会员卡时,要详细填写“个人资料”。 
          四、持卡会员在享受既定优惠时必须主动出示本卡,未出示本卡者医院或联盟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优惠服务。 
              五、联盟单位有所调整时会提前通知会员,并且会在广州仁爱医院的网站公布各项优惠项目。 
          六、会员持卡消费时遇到承诺的优惠项目不能对现时请及时拨打会员电话,由我们进行协商处理。 
          七、会员卡采取实名制,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否则引起纠纷由个人负责。 
          附则 
            (一)会员并不被解释为持有业主、管理者的股权,并不会对以上提及的利益有任何形式的关系。 
            (二)医院所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只接受会员卡会员通过积分累积方式升级。 
            (三)但如遇院内优惠活动,价格低于会员卡优惠额度的,凭会员卡可享受既定优惠活动价格的9.5折。 
            (四)	会员的免费或优惠的各项权利限于本院内享有。 
            (五)以下情形给会员造成伤害,本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会员违反本院规定使用设施; 
              (2)会员不听从专业指导人员的劝阻; 
              (3)会员不执行本章程有关规定; 
              (4)会员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会员在本院挂号、取药、交费时,应事先出示会员卡。没有出示会员卡的会员将无法享有会员各项优惠。 
            (七)会员享受医院健康体检等其他活动应事先预约。 
            (八)本院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对本院设施进行调整和改造,在施工过程中给会员造成的不便,将不负有任何经济责任。 
            (九)本院有权对本章程之内容进行调整。 
            (十)因不可抗拒原因,而给会员带来的不便,本俱乐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会员加入本俱乐部,即示为同意本章程规定。 
            (十二)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为仁爱医疗服务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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